日前,我省印發《山東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》,更好應對重污染天氣,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。全省重污染天氣預警統一以空氣質量指數(AQI)為指標,《應急預案》新增了以臭氧(O3)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氣的預警啟動標準及應急響應情況。當O3的預測日持續2天及以上時啟動預警,發布預警時啟動O3重污染應急響應,應急響應不分等級。 重污染天氣是大氣污染物排放、氣象條件和二次轉化綜合作用的結果,影響人們正常生活,危害人體健康。依法實施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,是預防和緩解重污染天氣影響、保障群眾身體健康的必要措施。根據《應急預案》,對細顆粒物(PM2.5)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氣,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分為黃色、橙色和紅色預警三級。預測日AQI>200或日AQI>150持續48小時及以上,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的,啟動黃色預警;預測日AQI>200持續48小時或日AQI>150持續72小時及以上,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的,啟動橙色預警;預測日AQI>200持續72小時且日AQI>300持續24小時及以上的,啟動紅色預警。 關于應急響應的分級,對PM2.5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氣實行分級響應,對應預警分級,將應急響應分為三個等級,由低到高依次為Ⅲ級應急響應、Ⅱ級應急響應、Ⅰ級應急響應。當發布黃色預警時,啟動Ⅲ級應急響應;當發布橙色預警時,啟動Ⅱ級應急響應;當發布紅色預警時,啟動Ⅰ級應急響應。對O3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不分等級。 應急響應期間,我省實行差異化應急管控。對重點行業工業企業,評為A級和引領性的企業,可自主采取減排措施;B級及以下企業和非引領性企業,減排力度應不低于《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(2020年修訂版)》要求。對保障類工業企業,實施“以熱定產”或“以量定產”。原則上對于重點行業內的保障類企業,應達到B級及以上績效等級水平。對重點保障性建設工程,需要納入保障類的,由省級相關主管部門確認后,在污染防治措施滿足我省揚塵管控要求的情況下,納入保障類清單,根據實際情況采取減排措施,不得采取全面停工、停產措施。如保障類工程未達到相關要求的,一經發現,立即移出保障類清單。 對于非燃煤、非燃油,污染物組分單一、排放的大氣污染物中無有毒有害及惡臭氣體、污染物年排放總量100千克以下的企業,在滿足城市總體減排要求的情況下,可不采取停限產措施。 生態環境部數據顯示,2022年全國PM2.5和PM10等主要污染物的濃度繼續保持下降態勢,但臭氧的平均濃度仍在繼續上升,為每立方米145微克,同比上升了5.8%。造成臭氧濃度上升的原因比較復雜,主要受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等前體物質排放以及高溫、光照等氣象條件影響。